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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朐县教育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 2017-12-08

根据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安排,现将2017年抽查事项通报如下。

一、国家课程方案实施及学籍管理的监督检查

根据全年工作安排,县教育局分别于510日和1010日,对全县各中小学国家课程方案实施情况及学籍管理情况开展了一次监督检查活,两次检查活动均由基教科、安全科、监察室、督导室、教研室等5名工作人员组成。检查采取实地查看、书面检查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全年共随机抽取了50个单位(上半年20个单位,下半年30个单位),每次检查均做到不提前通知,到校后直入各班级,在兼顾年级、学生情况的基础上,重点对课程表张贴情况、开全课程、上足课时、师资配备、学籍档案管理、省学籍平台使用情况、市学籍平台材料提报情况、学生休复学和转学手续办理是否规范、问题学籍处理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共下达整改通知书50份,立案侦查0项。

二、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选用的监督检查

县教育局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分别于5月份、11月份两次对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管理使用进行了监管抽查,随机抽取了东城街道、辛寨镇、冶源镇、城关街道的6处镇街学校及新华中学等6处县直学校。

(一)抽查单位(12处):东城双语学校、七贤小学、辛寨初中、冶源潘家埠小学、城关中学、城关小学、新华中学、朐阳中学、实验一小、龙泉小学、东苑小学、南苑小学。

(二)抽查学段:小学为三至五年级;初中为初一、初二年级。

(三)抽查情况:一是对各学校开学后教材发放、教辅资料使用情况随机抽取年级、班级检查,未发现违规使用教辅资料情况。二是随机选取抽查学校各年级30名学生进行座谈,了解国家课程教材、地方课程教材的发放情况。经了解,学校教材发放及时,学生使用的教辅资料为《配套练习册》,符合上级规定。三是抽查结果及时反馈到学校和镇街教管办,要求各单位不断加强教材和教辅材料的管理使用,杜绝违规现象的发生。

三、学校安全工作及对校车使用审查的监管

(一)学校安全管理。各单位、学校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定期开展隐患自查整改,今年全县各学校平台上报整改隐患1100余条,提升了学校安全隐患自查整改的能力。县教育局成立安全巡查组,不定期对全县学校开展安全巡查,目前,对全县188处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巡查结束,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共计846条,要求各学校立即对隐患进行整改,于3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报安全科备案,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限期整改到位。马上跟进“回头看”,确保各学校隐患问题整改到位。

(二)对校车使用审查的监管。全县现有标准校车204辆,服务于各镇街的81处小学、幼儿园的1.5万人。县教育局探索建立了“政府配备、镇街管理、部门监管、市场运作”的校车管理模式,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的校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教管办和各学校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形成了从上至下的校车管理网络。各学校依据《临朐县校管理暂行办法》,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学校实行校车管理“一把手”制度,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及聘用合同,与学生、家长和随车照管人员签订乘车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各学校将车辆基本信息、驾驶员、行驶路线、中途站点、接送学生人数、随车教师、行驶记录等统一建立管理档案,做到逐人逐车建档,信息资料及时更新。抓好日常教育培训,各镇街校车管理办公室建立了周培训制度,每周五下午对校车管理人员、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校车平安运行。5月份,召开了全县校车安全管理培训会议,县教育局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对校车驾驶员进行集中交通安全教育培训,重点围绕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处理突发状况等,进一步提升了全县校车管理人员、驾驶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师生的安全意识。各镇街教管办分管负责人、工作人员、校车司机,县属学校配有校车的学校分管及工作人员共计300余人参加培训。

四、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事项的监督检查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行为,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建设一支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在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之际,临朐县教育局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在全县教育系统组织开展了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

一是明确整治重点。通过梳理汇总,把涉及师德的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8类问题作为整治重点:讽刺、挖苦、辱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问题;从事有偿家教,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问题;接受学生家长宴请,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的问题;组织或强制学生征订教辅资料的问题;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猥亵学生的问题;纪律涣散,言行失当,行为不检点,工作日饮酒,课堂上吸烟,带手机进课堂的问题;兼职做微商,利用手机上网,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的问题;其他违反师德的行为。

二是落实整治措施。县教育局在门户网站悬挂“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公告”,各学校在学校门口醒目位置和招生片区张贴公告,公开投诉电话和邮箱,主动接受家长及社会的监督。制定学习配档表,定期组织教师开展师德师风专题学习教育活动,从思想认识上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的遵纪守法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开展自查自纠,组织查找学校和教师个人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对照自查自纠情况,学校及个人分别撰写剖析材料。签订“师德承诺”,组织每名教师手抄“师德承诺书”,向社会公开作出承诺。

三是健全惩处机制。县教育局将各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情况纳入教育综合督导考核指标。同时,按照“建、管”并重的原则,对各学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查实的违规教师,将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县教育局《从教行为“八不准”及违规处理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不力,以致教师发生违纪且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学校的主体责任。

通过督导检查,发现两起有违师德现象,分别追究了相关责任人的责任。6月初,针对师德师风问题,县教育局突击抽查了11处县属学校、36处镇街学校,未发现教师有违反“八不准”相关规定的情况;9月底,监察室带领两个督察组,对全县59处学校,进行了师德师风暗访活动,对3名违反从教行为“八不准”的同志进行了全县通报批评;11月下旬,我们对部分县属学校和四个镇街的8处学校,进行了师德师风和从教行为的暗访督查,未发现教师有违反“八不准”相关规定的情况。

为坚决遏制有偿补课行为,加强教师队伍作风建设,全面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的通知》和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加强教师队伍作风建设严肃治理有偿补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县教育局于2017620日制定了《关于印发加强教师队伍作风建设,严肃治理有偿补课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过督查,发现一起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现象,临朐县教育局下发了通报,责成教管办调离该教师工作岗位,扣发其全年绩效工资,取消其三年内申报高一级(档)职称资格,暂缓其教师资格注册;该校校长年度职级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不得进档。

五、对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的教育督导
 
 为督促地方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规范办学提高教育质量,县教育督导室组织制订县级办学绩效评估方案,认真开展督导工作。

一是科学制定县级评估方案,引领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县教育督导室组织局机关各科室结合市县重点工作,通过下发征求意见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教管办、学校、教师等各方意见建议,不断进行修改完善,围绕“底线+质量+特色+满意度”四个维度,制订了镇街园区、普通高中,职业学校,教管办,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修学校、实践学校、竞技体校、特教中心,一般小学(教学点)、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等10类办学绩效评估方案。《方案》包含底线管理、育人质量、特色发展和奖惩指标,又包括一票肯定和一票否定指标,旨在有效发挥教育督导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推动全县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二是开展农村一般小学(教学点)专项督导评估,提升农村一般小学(教学点)办学水平。327日印发临朐县《2017年农村一般小学(教学点)专项督导评估方案》,方案重点突出制度建设,安全、教学、师生、设施设备及校园环境管理等内容。58号到15号,县教育局组织成立了18人的教育督导评估团,利用6天时间,分东西两个片区,对全县各镇(街、园、区)60处农村一般小学(教学点)进行了专项督导评估。督导过程中,各督导评估人员严格按照评估程序和评估标准实施,采取现场查看、访谈师生、查阅资料、随机听课、当天汇总督导纪实的方式进行,重点评估学校常规工作取得的实效。同时,通过发布督导公告,召开督导评估人员会议,签订承诺书等方式,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公平公正督导,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作用,树立教育良好形象。

三是组织实施县级教育综合督导评估工作。加强过程性督导,继续将学校、师生取得的过程性成果进行汇总公示,广泛接受基层监督,发挥好过程性督导的作用。协调做好专项督导,协调有关科室适时开展课堂教学、艺体抽测、体质监测、信息素养和实验技能测试等专项评估。组织做好集中督导,制定集中督导评估方案,明确工作标准要求,严格工作程序和纪律,发布督导评估公告,签订督导承诺书,确保督导评估的公正公开。搞好工作调研,在完成集中督导评估任务的基础上,注意征求基层意见,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进一步修正、完善评估方案,不断调整、改进督导办法,更好地发挥好督导评估的评价引领作用。

六、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

54日,县教育局对审批设立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开展了一次办学行为巡查监管,检查组由职成教科、安全科、监察室、督导室、财审科5人组成,对民办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进行检查。检查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随机抽取了14家单位,不提前通知,在全面了解被巡查学校整体工作情况的同时,重点检查学校安全、师生管理、课程开设、财务招生等情况。

检查组共下达整改通知书14份,立案侦查0项。

七、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为全面落实国家各项助学政策,推进教育扶贫工作扎实有效,临朐县教育局认真落实各项资助惠民政策,创新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教育资助民生工程,实现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

2017年各类资助金发放及时足额,评审认定程序规范,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2017年春季,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按照在校生10%的比例资助学生1349人,按照每生每学期平均1000元的标准,发放资助金134.9万元;对我县175名高中建档立卡学生实施免学费教育,共免除学费14万元;中职国家助学金对涉农专业学生和其它专业学生按照10%的比例发放国家助学金,资助177人,发放资金17.7万元;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按标准调整为学生数的30%,寄宿生生活补助3338名学生,发放生活补助金共计208.625万元;为617名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户非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31.1875万元;足额配套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并及时拨付,按照10%的资助比例,资助1697人,发放助学金共计101.82万元;为83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幼儿免保教费10.5625万元。2017年秋季,发放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103.14万元,资助幼儿1719名;为42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幼儿免除保教费5.586万元;发放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219.3125万元,资助学生3509名;发放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非寄宿生补助28.5125万元,资助建档立卡非寄宿生563人;发放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生特困生补助23.6875万元,资助学生463人;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124.9万元,资助学生1249人;为167名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免除学杂费13.36万元。

为增强资助工作的可操作性,保障资助政策有效落实,临朐县创新管理模式,形成了独具特色的“2312”学生资助管理模式,全面实施精准资助。“2312”学生资助管理模式,即“两”个全覆盖、“三”级评审、统“一”发放和“两”种机制。

一是统计调研,摸清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就学情况。联合县扶贫办,对全县6983户建档立卡困难家庭的子女就学情况进行摸底统计,经排查统计,全县共有1149名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子女在本县就读,其中:学前幼儿109名,小学生605名,初中生242名,高中生154名,中职学生39名。

二是实地家访,深入受助学生家中了解情况。412日至14日,临朐县教育局、财政局联合成立调查组,对全县2017年春季新增受助学生进行了家访调查核实。本次调查覆盖全县所有镇街园区,共走访138户,其中:高中阶段51户,义务教育阶段43,学前阶段44户。2017年秋季学期,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在校情况重新进行了核查,经核查实际在校情况:学前阶段42人,小学534人,初中263人(其中:寄宿生234人,非寄宿生29人),高中132人,中职27人。核查人员与受助学生家长面对面了解其家庭情况,宣传国家资助政策,确定资助金救助标准。

三是设立热线,开通资助救助快车道。在县教育局资助中心设立资助热线,开通资助快车道,接受广大群众的政策咨询及救助问询,24小时内做出是否救助的结果,并反馈至咨询人员。

2017年,全县发放各类助学金1797万元,资助学生20833人次。

八、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监督检查

临朐县教育局于58-15日对全县60处农村一般小学(教学点)进行专项督导评估,重点检查各单位继续教育工作落实、组织、宣传情况,经督导检查,各学校都严格落实了《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和市继续教育工作相关要求。

   九、对幼儿园办学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

截止12月份,县教育局对审批登记注册幼儿园开展了4次办园行为巡查监管,检查组由学前教育研究中心、安全科、监察室、督导室、财审科5人组成,对全县登记注册幼儿园的办园行为进行检查。检查组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随机抽取了78处登记注册幼儿园,不提前通知,在全面了解被巡查幼儿园整体工作情况的同时,重点检查园所管理、园舍安全、卫生保健、通风消毒、食品安全、教师管理、课程落实、收费等情况。

检查组共下达整改通知书36份,立案侦查0项。

 

                               临朐县教育局

                                 2017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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